释义 |
法律主观: 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而不认定为成立聚众斗殴罪。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