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医疗纠纷防范 (一)加强医护人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依法执业意识和诚信服务意识,树立法制观念,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 (二)院科二级加强诊疗质量相关知识学习、训练、评价,全面提高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三)加强院科二级质量管理,分析总结院内外不安全因素,及时消除危险,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加强医疗患者的沟通,防止医疗纠纷。 (5)加强实习生教育管理,有效防止实习生引起的医疗纠纷。 (六)引导和规范患者文明就医。 (七)健全医疗纠纷警报机制、各安全管理制度、医疗事故预防方案、程序等,便于医务人员掌握相关事项,自我保护,有效防止医疗纠纷扩大。 (八)积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二.医疗纠纷处理 (一)处理原则:处理医疗纠纷,应遵循公开、公平、合法、协调、效率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实现事实清晰、定性准确、责任清晰、处理适当。 (二)处理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 1、科室说明.协调:发生或发生医疗纠纷时,医务人员应高度重视,以积极的态度妥善处理,同时在第一时间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护士长处理。科主任在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必要时与主管医务人员组成医疗纠纷处理小组,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劝说工作,尽量解决医疗纠纷。 2、纠纷处理.医务科护理部回答.协调处理:对于科室报告和患者直接来信访问的医疗纠纷,负责调查.回答.协调。 3、依法处理:针对不能协商解决的医疗纠纷,患方或医院提出法院诉讼,纠纷办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院诉讼相关工作。 4、第三方协调: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作为独立第三方介入医患纠纷调解,为医患双方搭建平等对话的沟通平台,把医患纠纷纳入理性解决问题的渠道,推动医患纠纷更快更好地化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