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款不按指定账户支付了怎么办 |
释义 | 合同款不按指定账户支付,合同当事人可以要求其继续按约定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合同款不按指定账户支付的行为属于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行为,要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一、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是否有补偿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一样有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继续履行,指合同义务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直至达到合同目的。第二,采取补救措施,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第三,支付违约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或各方违约时,违约方要支付给守约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以弥补守约方损失同时兼有惩罚违约行为作用的违约责任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后,是否还要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可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四,支付赔偿金,指合同各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害的,按实际损害数额给予赔偿的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对方无能力履行合同有什么责任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责任有: 1、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的,按其约定处理; 2、未约定的,另一方当事人可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三、二手房过完户银行不放款怎么办? 房子过户后,房子已经属于购房者的了,交易已经完成,现在是银行没有履行合同放款给房东,购房人要联系房东,一起去找银行解决。除非双方的买卖合同上写明了全款时间,不按时全款要取消交易。并且房东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但这样的话,购房者的任何损失同样可以要求银行赔付。但通过法律手段之前,可以告知银行,银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会马上办理放款手续的。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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