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当事人看到槟榔打广告的,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接到举报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投诉举报对象及违法行为明确,并属于此行政区管辖的,应予受理。
 
 法律客观: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应当遵循公正、高效的原则,做到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