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离家债务要一起承担么? |
释义 | 离婚不离家,离婚后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另一方不用承担。离婚不离家指夫妻两人从法律意义已正式解除婚约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由于主客观原因使原夫妻双方还在一起住或者虽然不住在一起但是女方还是住在男方的房子里,也没有财产分割。如果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不离家,仍然同居生活的,并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 为什么会出现“离婚不离家”的现象? (1)经济原因。有的夫妻因本人工资收入不高,离婚后若单独在外租房,扣除本人日常生活开支,还要按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生活拮据。有的外来媳无固定收入来源,尤为困难。 (2)政策原因。有人为了生孩子假结婚,有人为了获取低保、取暖费、为了买房假离婚。我们的一些制度建设尚有漏洞,有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把婚姻当成一桩严肃的事情。 (3)环境原因。离婚后的夫妻无法分割动迁后的新房,只能离婚不离房仍蜗居在一起。有的外来媳离婚后户口暂时无处迁移,又从感情上离不开孩子只能与前夫商议借宿在婚姻原址做生活保姆。 (4)主观心理原因。有些夫妻感情尚未真正彻底决裂,只不过是家庭矛盾积怨很深,一方不得不采用离婚方式来惩戒对方,给双方都有一个缓冲,能够有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和空间,在情感上也能得到舒缓. (5)其他客观原因。有些夫妻为规避个人经营经济债务、赌博欠高利贷生怕连累妻子和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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