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归住建局管。房管局、房产局、住建局、建设局这四者不是一个单位。 1、房管局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2、房产局负责承担全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建设、租售和退出等工作;负责全市房源储备工作;参与拟定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的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 3、住建局负责将原市规划建设局承担的除指导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职责外的其他职责划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4、建设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房产管理局原来属于住建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有的地方也叫房管办或房产办,属于正科级事业单位,有的地方也定为股级事业单位。房产管理局属于一个独立单位,房管办主任一般还兼任住建局副局长或党组成员,承担房产交易、房屋安全鉴定等职能。房地产管理局一般还有下属的事业单位,如房产交易中心等,这些下属事业单位一般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