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北京医疗事故谁承担责任
释义
    医疗事故有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第五十二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 第一款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第五十二条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0:4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