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是转化为了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也是要承担的。 一、向欠债人的配偶主张债权是否可以支持 不支持人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但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对于婚后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配偶主张债权,除非夫妻一方与对方另有约定,除非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都有效,但夫妻一方与对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对手。 二、夫妻两人间的民间借贷属于共同债务吗? 民间借贷纠纷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合同约定。因此,应按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根据法律,所欠的钱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情形的除外。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