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规定? |
释义 | 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三)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针剂100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50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片剂25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50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四)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五)氯胺酮、美沙酮二百克以上;(六)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八)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九)大麻油一千克以上,大麻脂二千克以上,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十)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十一)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每种毒品均没有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按前款规定的立案追诉数量比例折算成海洛因后累计相加达到十克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依照本规定第一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规定?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立案规定?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立案标准? 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三)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针剂100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50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片剂25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50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四)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五)氯胺酮、美沙酮二百克以上;(六)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八)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九)大麻油一千克以上,大麻脂二千克以上,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十)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十一)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每种毒品均没有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按前款规定的立案追诉数量比例折算成海洛因后累计相加达到十克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依照本规定第一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立案规定? 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鸦片二百克以上、海洛因、可卡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二)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三)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针剂100g/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50g/支规格的一千支以上;片剂25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50g/片规格的一千片以上);(四)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五)氯胺酮、美沙酮二百克以上;(六)三唑仑、安眠酮十千克以上;(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八)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一百千克以上;(九)大麻油一千克以上,大麻脂二千克以上,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十)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十一)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非法持有两种以上毒品,每种毒品均没有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量标准,但按前款规定的立案追诉数量比例折算成海洛因后累计相加达到十克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主观故意中的明知,依照本规定第一条第八款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立案标准?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该内容由 王昊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