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关于伤残鉴定的一些规定
释义
    工伤类型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事故”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祸”,有渐进性(比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性(比如工架垮塌、高空坠物伤及等)两种,不可拘泥于突发性一种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2.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3.2醉酒导致伤亡的;
    3.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哪些不属于工伤范围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情况都属于工伤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规定。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20:3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