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拒不归还他人遗忘物超过5000元即可构成侵占罪。侵占罪要件包括客体、客观、主体和主观要件。量刑标准包括处二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罚款,数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则处二至五年徒刑和罚款。占有遗忘物或埋藏物的情况也适用。 法律分析 占有他人遗忘物数额达到5000元以上且拒不退还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侵占罪。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即侵害他人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即将他人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3、主体要件,即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即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财物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侵占罪的量刑标准为:1、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2、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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