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没领证一岁小孩怎么能判给男方 |
释义 | 一、同居没领证一岁小孩怎么能判给男方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夫妻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当夫妻一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等条件都优胜于对方的话,会被认为是更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长的,取得孩子抚养权的胜算会高一些。 但是如果孩子是还在哺乳期,那么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争取抚养权考虑的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1)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2)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2)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三、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三、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备注:部分省市免收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具体情况以当地民政部门规定为准。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是否进行婚前检查由当事人自愿选择。婚前医学检查内容为:询问有无影响婚育疾病的病史和情况;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进行全身及生育器检查;必要的常规化验及辅助检查如:透视、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GPT、肛查、风疹抗体检测、血型、甲肝抗体、乙肝五项、丙肝抗体、心电图、衣原体检测、HIV抗体检测、一般体格检查、淋球菌涂片检查、谷丙转氨酶、霉菌涂片检查、滴虫涂片检查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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