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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办出院手续直接走人
释义
    法律分析:最好办理出院手续,以免引起其它纠纷。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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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8:5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