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其中有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年龄是不能进行婚姻登记的,没有登记自然不需要申请婚姻无效。除此之外,受胁迫结婚以及另一方隐瞒疾病的情形,也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向法院提出诉讼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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