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申请宣告婚姻的,可以在无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向法院提出。婚姻无效的提出必须满足法定条件: 1、属于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 2、必须由特定的人提出申请;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