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违法认罚 -交通违章 |
释义 |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定。被摄像头、电子眼拍照导致的罚款,是没有认罚日期的规定的。如果是交警现场开具的罚单,认罚日期是在罚单开具后的15天内,如果超过15日都没有缴纳罚款,那么从第16天开始,加收百分之三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2、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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