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业名称权的内容包含哪些
释义
    一、商业名称权的性质
    人格权说理由:
    ①商业名称权目的在于区别不同的商事主体,是商事主体存在的基础,是法律赋予商事主体本身固有的权利,与公民的姓名权性质相同,都属于人格权。
    ②商业名称权是专用权,其功能在于排除他人妨碍和侵害,与财产权没有直接关系,只能划为人身权范畴。
    财产权说理由:
    ①商业名称权是专用权,与商事主体的商事信誉密切相关,其核心就是商事信誉,而信誉,在大陆法系国家,属于商业资产范畴,因此,商业名称权是财产权的一种。
    ②商业名称权不仅可以给权利人带来直接的经济利益,且可以转让和继承,而属于人格权的公民姓名权是不能作为转让或继承的标的,因此商业名称权应属于无形财产权的一种,而不能属于人格权。
    折衷说理由:
    认为商业名称权兼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
    商业名称权兼具人格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一方面,商业名称依附于商事主体而存在,自身不能单独存在,因此具有人格权的性质;另一方面,商业名称具有财产价值,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可以转让,又具有财产权的性质。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4 20: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