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证律师会见时间的公平性和客观性? |
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时间的公平性和客观性是法律保障被告人和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但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律师会见时间的具体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被羁押人或者被告人有权与律师会见。被羁押人与其委托的律师的会见次数不得少于一次,每次不得少于半小时;被告人与其委托的辩护人的会见次数不受限制,但是每次会见不得超过两小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律师会见被羁押人或者被告人,应当提前向有关机关申请,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会见,不得违反规定或者影响案件查处。 因此,保障律师会见时间的公平性和客观性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被羁押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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