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申请回避,是指应当回避的人员具有法定的回避情形却没有自行回避时,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2、民事 诉讼 审判人员回避的情形如下: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