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一下老人去世前立的遗嘱,说都是给小儿子的,现在老人去世了,大儿媳可以争财产了 |
释义 | 1、去世老人的婚前财产如无遗嘱由其子女和在世老人平均分割。2、该老人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如无遗嘱,首先应分出50%属于在世老人所有,剩余50%由其子女及在世老人均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大儿子不想赡养老人,但母亲想和大儿子在一起,剩下的三个哥哥都想养,这样大儿子就可以养老了 子女赡养老人的规定是:老人有多个子女的,赡养分配的标准可以由子女共同协商,直接赡养老人的子女要尽到妥善照顾的义务,不直接赡养父母的要定期支付抚养费。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你好!我父亲的大儿子没有赡养他,他去世了,没有参加葬礼。他母亲去世40多年了。现在拆迁的大儿子想拿母亲的房产(母亲去世后,父亲的房子被翻新了,父亲写了一份公平的医嘱,房产等所有资产都与大儿子无关)。现 法院对于房产继承的分割,具体方式如下: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遗产;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人更喜欢小儿子,所有的财产都给小儿子养老问题大儿子能做什么 您好,在法律上,子女平等的享有继承权,也同样都有义务赡养老人,如果继承产生争议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赡养方面如果不能和老人共同生活可以选择支付赡养费,将来继承遗产时可以选择少分一些,让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与老人共同生活的多分一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儿子和儿媳把两个孩子带给我们的父母1到4年,儿子和儿媳没有给我们的父母一分钱,现在儿子和儿媳离婚了,两个孩子是时候学习了,儿子和儿媳把孩子带走了, 1、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但是子女关系并不因此消灭2、子女由谁抚养,需要考虑经济实力、抚养时间、子女等诸多因素,我国法律根据年龄大小设计了三种处理方案:第一,子女不满两周岁,此时由母亲抚养为原则;第二,子女已满两周岁,此时父母双方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再综合考虑抚养条件和能力,进行判定;第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优先考虑子女的意愿,尊重其选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老人双方都去世了,房子出售需要缴纳遗产税吗?请问。 需要。继承的房产出售时需要承担的税费和普通买卖而来的房产需要承担的税种一样,我们国家还没有开征遗产税,但继承或受赠而来的房屋在出售时,个人所得税只能按(总价减原购置成本)乘以20%征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该内容由 李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