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需要办准生证吗 |
释义 | 离婚后不需要办准生证,因为准生证已经废除,目前生育子女需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的,需要男女双方或者一方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婚育证明,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女方达到晚育年龄,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具体情况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政策进行办理。 一、准生证最长可以超过几个月不办 由于各地政策规定不同,准生证什么时候办,最晚可以怀孕几个月领准生证,具体时间还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 夫妻双方要及时到当地计生部门了解清楚准生证办理的时间和相关手续,切勿耽误。需要办理准生证前,要了解的是建围产保健卡之前要办好准生证,以方便登记和医院管理。在孩子出生之前一定要办理好准生证,以免医院无法开具出生证明。 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办理流程: 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二、准生证取消后新政策 二胎政策开放后,因种种原因,国家在办理相关证件时流程都简化了不少。其中关于准生证也有不小的变化,现在我们说的准生证其实叫生育服务证,不过大部分还是习惯说准生证。生育两个以内的孩子不需要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 办准生证的时间,不同地方规定也不一样,有的地方孩子出生之后还可以补办,有的地方规定只能在怀孕之前办理,孕期去办理甚至还要交罚款。这一点就需要当事人依据当地的政策来,最好是在规定时间内办理。 有一部分夫妻,因工作或者其他原因,常居住的地方不是俩人的户口所在地,如果是这种情况,办理准生证的时候手续也会更复杂一些。一方面夫妻双方要去各自的户口所在地开具证相关证明,然后需要在现居住地的村委或者小区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证。所有的手续都办好之后,才能进行后面的工作。类似如报销生育保险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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