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从什么时候起算 |
释义 | 当前法律上仅明确了突发疾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是并未明确起算时间。但是实践中,大多数人认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是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比如突发心脏病,就从做完身体检查初次诊断出病情的时间起算。 一、病故视同工伤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病故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过劳死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劳动者过劳死的情形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劳动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在单位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在单位突发疾病不一定算工伤。 1、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工伤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严格意义上来说,视同工伤并不是真正因工作原因受伤。视同工伤,即视为工伤对待。工伤其原意为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情形,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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