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试用期两个月,可以签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但是不能签一年以下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间。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较便捷的的权利。但是这段期间的认可有形式的底限。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合同有效和无效的区别,具体如下: 1、合同依法成立,且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能够依法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有效的; 2、合同成立过程中存在违法情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也不能依法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