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确定责任划分时,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材料来证明事故的发生及责任的归属。通常包括以下三类证据材料: 1. 事故发生的证据材料:如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勘验笔录等。 2. 造成损害的证据材料:如医疗记录、修理费用清单等。 3. 相关责任人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日志、工作人员证明等。 根据以上证据材料,可以对责任的划分进行合理确定,以便进行合理的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八条当事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举证: (一)事故的发生和直接原因; (二)当事人避免事故或者减轻事故后果的行为; (三)损害的事实,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死亡等后果; (四)因事故形成的交通阻塞、事故现场管理等费用的大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行为导致损害的,应当依据实际损失赔偿损害,其中包括因此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劳动者因此受到的损失: (一)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未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的; (四)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其已经尽到谨慎注意义务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