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放分三种情况: 1.单位已经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单位未为本单位员工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支付 3.外地户籍员工未能参加本市的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当地工资支付办法、女职工劳动保障条例等文件)支付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因此生育津贴实际上就是产假的工资,不是可以重复领取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