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要启动再审的话,需要原来的判决裁定出现了错误。 2、要么是有新的证据出现,证明原来的判决裁定确实出现了错误,或者是原先作出判决根据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是证据之间存在着矛盾。 3、此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审判,比如说审判员应该回避的,没有回避等等,也可能会启动再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