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青岛市取暖费收取标准是以房屋的使用面积为标准收取的。根据青岛市物价部门的相关要求,青岛市冬季取暖费的收取一般情况下,都是按照取暖房屋的使用面积收取的,无论该房屋采取的是地暖还是暖气片等取暖设施,收取取暖费的标准就是以该房屋的使用面积计算的。青岛开地热的时候就是开始供暖的时候,正规的供暖日期是每年的11月17日,但是通常热电集团会提前几天开始试供热检验一下供热的效果,如果用户家里有问题,可以提前。发现并且告知供暖公司,以便提前维修,这样到11月17号正式供暖的时候,用户可以享受温暖。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