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非法集资有哪些形式
释义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
    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7、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8、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9、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的本质区别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四个169817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
    1、是假直接投资项目。比如,在房产界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是假间接投资。比如,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就是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所以,民间借贷古已有之,向亲戚、朋友借款再多,也只是民间借贷,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金融活动,不需要央行的批准,也就没“非法集资”一说。但是,一旦通过现代媒体广而告之,个人吸收存款的对象超过30人以上,就可视为非法吸收存款。我国刑法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前者的最高刑为10年,后者的最高刑是死刑。二者区别在于,后者不仅破坏“金融管理秩序”,而且是以非法占有(包括卷款潜逃、个人挥霍)集资款为目的。
    二、农村集资是否合法
    农村集资采取下列行为方式,则不合法: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3 23:4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