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工伤责任调解过程中,调解协议的保密问题备受关注。调解协议的保密性既需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同时也需要考量公共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调解协议的保密性应当保障,但也有例外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对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和管理,必须实行记账核算和财务审计,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调解协议应当是自愿的,保密的。”但调解法官或仲裁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对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调解协议需要公开的,应当经当事人同意和调解机构负责人签署,向社会公示。 综上所述,工伤责任调解的调解协议一般应当保密,但如果协议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则需要公开。最终的保密性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