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责任调解的调解协议是否可以付给调解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调解劳动争议,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协议应当由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经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关于调解费用,该条例未做出具体规定。但是,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五条、《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的权利义务,包括担保费用。因此,在工伤责任调解的调解协议中,双方可以约定调解费用的承担方式。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五条:“用人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调解的劳动争议,在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调解协议应当由当事人自愿达成,一经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 2.《担保法》第二十五条:“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保证责任。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享有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并有权对债权人提出反请求。” 3.《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的权利义务,包括担保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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