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前还款收取全部利息合法嘛? |
释义 |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在法律上,提前还款是不需要支付后期利息的。 1、全部提前还款 你向银行办理单项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先要经贷款银行同意可以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积欠本金,利随本清。不过,这个时候,银行那边就会不计收提前期的利息,也不退还或减免按原合同利率已收取的贷款利息。如果你向银行办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你要提前全部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持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就可以向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由贷款银行代办公积金贷款还款手续;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由原办理组合贷款银行办理。 2、部分提前还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办理全部提前还款,但是部分商业银行可办理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的部分提前还款,且办理部分提前还款的方式不尽相同。实际中,办理部分提前还款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方法为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按原贷款合同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相应减少; 第二种方法为贷款期限缩短,按原贷款合同利率不变,部分提前还款后,月还款额不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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