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如何处理 1、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中心解决; (3)快速中心勘验定损; (4)根据定损结果确定赔偿金额,责任方直接赔付,从快速中心获得赔偿凭证; (5)责任方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理赔; 2、事故一方负主要责任,一方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处理 此类事故关键在于对损失的分担协商结果,协商能确定的去快速中心处理或经过交警处理均可,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根据认定书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3、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 (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 (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4)凭事故认定书和保险公司的勘验定损单据自己修车,自己理赔; 注:若保险公司建议直接去快速中心处理的,可选择第一处理方式。 4、快速中心处理事故注意事项 经过快速处理处理轻微交通事故,必须具备如下条件才能被受理: (1)事故为两车事故,三辆车事故不予受理; (2)事故车辆均有交强险; (3)事故车里司机为b1以上驾驶证的,需提供体检回执,无体检回执的不予受理; (4)事故双方须持驾驶证、行车证,交强险保单; (5)事故车辆交强险均为本市保险公司承保,外地保险公司承保的不予受理(希望今后取消此限制) 如果发生事故后发现事故不符合快速中心处理的情况存在,及时报警通过交警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