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药房的程序怎么办理 |
释义 | 开药房的程序办理方法: 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备这些条件: 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 (四)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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