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应以: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的工资标准确定2016新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2016新劳动法关于加班的规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按集体合同约定的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 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一、加班费是否要缴纳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薪收入依法征税。 二、不给加班费怎么维权? 如果节日期间加班却没有拿到加班费,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在提出维权主张时,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如果拿不到加班费,劳动者可以通过两种途径维权: 第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由其进行查处。 第二,因支付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加点费用及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依法维权时,劳动者一定要注意收集加班证据,例如考勤卡、单位就餐记录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要注意千万不能超过一年的仲裁时效。此外,针对个别单位为加班的职工发“红包”,并且把“红包”视作职工的加班工资的现象,吕科长表示,“红包”是单位对员工一年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类似于年终奖,但并不能代替节日期间的加班工资。如果单位拒不支付加班工资,劳动者可准备好加班记录、劳动合同、书面材料等,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 加班工资是要取决于员工加班的时间段的,很多时候,公司当前可能会因为业务比较紧张,连续一个月或者很长的时间都有安排员工加班,如果不支付加班费,在项目完成以后给员工适当的休假的这种方法进行弥补也是可以的。但是,法定节假日类似于春节、国庆节等这些加班的,必须要支付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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