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哪些情形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下列情形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4、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提前解散、宣告破产的。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里没有薪资待遇合法吗?
 劳动合同里面没有写工资合同是违法的。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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