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都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以下: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1、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过错解除动合同,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非过错解解除动合同,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履行的原则如下: 1、亲自履行,劳动合同的全面履行原则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亲自履行劳动合同; 2、全面履行,是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必然要求,是诚实信用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具体体现; 3、协作履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要发扬协作精神。 总之,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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