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棚被强拆后,有哪些上诉权利? |
释义 | 大棚房被强拆上诉: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 (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 (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大棚拆迁有拆迁补偿吗 补偿总金额 =建筑面积×拆迁补偿指导价×(+土地级别补偿系数+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 土地级别补偿系数为:七级地 -,六级地-,五级地-3,四级地3-4,三级地4。 建设项目用途补偿系数为:市政设施、公益性用地 ,仓储工业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商业用地3。 行政强拆的范围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房屋强拆程序有哪些? 房屋强拆程序是: 、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行政强拆有哪些后果? 行政强拆的后果: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关强拆的程序有哪些 强拆的程序有: 、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执行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当然,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该内容由 尹利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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