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备案的房子房产证没下来怎样过户 |
释义 | 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达成协议,过户时就可以免征契税,然后到房管局办理离婚过户手续。如果房贷没有还清,则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房管所办理相关业务:生效后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书、《离婚证》、双方《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或他项权利证书。如果离婚时,按揭贷款已还清的或者全款购房的:只需携带生效后《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扩展资料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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