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确定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 |
释义 | 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如何确定 电子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如果标的是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是收货人的签收时间;如果标的为提供服务的,一般是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如果上述凭证没有时间或者与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怎样确定 一般情况下,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就是电子合同的生效时间,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认为收件人收到数据电文的时间即为到达生效的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其中,需要提醒的是,电子合同涉及电子签名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四条规定,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网购合同交付风险怎样确定 网购合同交付风险确定方式是货物所有权在买方签收时即发生转移。具体规定是,所有权转移标的物的风险随之转移,在交付之前非因买卖双方的原因导致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其风险应由买方负担。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怎样确定交付时间 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因为在订立买卖合同之前,买受人已经占有该标的物,在买卖合同成立生效之时,就是交付之时,就没有必要把标的物先归还出卖人,再按照一般动产物权变动的规则来交付。而且该条只适用于动产对不动产不适用。 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合同标的的交付时间是按照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予以确认。若约定的交付时间与实际交付时间不一致的,按实际交付时间确认,且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该内容由 王若飞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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