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补缴是指对未缴纳月份的公积金进行补偿缴纳的意思。根据规定,只有公积金当前连续、正常、足额缴存满六个月以上,才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这时候,尽管单位中间有补缴公积金,都不能办理贷款。也就是说,连续汇缴月份必须达到六个月以上,不包括补缴月份。如果单位断缴,也不能办理贷款。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