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
释义 | 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给付抚养费,如果另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代理子女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之诉。 法院会根据需要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财产收入情况做出判决。我国法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院做出判决后,一方还是接支付,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从其每月工资或是其他的固定收入中扣出需要承担的抚养费份额。如果对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民法典》第五十条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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