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
释义 | 法律分析: 附利息的债权,是应当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的;债权人应当及时对该债权进行申报以主张清偿。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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