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人可以根据需要提出临时性措施,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这个过程中,与行政机关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解决争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当事人提出临时性措施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按照法律规定作出决定。 2.《行政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临时性措施请求,行政机关应当在接到法院通知后,限期提交书面答复。如果行政机关不同意采取临时性措施,应当说明理由并提出证据。 3.《行政诉讼法》第29条规定,当事人请求采取临时性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权利受到或者可能受到不可挽回的损失。 因此,在申请临时性措施时,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说明自己的权利受到或可能受到损失,并在与行政机关沟通时,要求行政机关提供相关证据并说明理由。通过沟通协商,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