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情况下可以强拆住房 |
释义 | 1、拆迁决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2、经法院的立案审查,做出的拆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而且必须具有依法取得裁决职权的部门作出; 3、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并向被强制拆迁人下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手续; 4、只有在被拆迁人不自动拆除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5、法院采取的强制措施,必须经过合法的审批。 一、法院裁定不准予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二、强拆需要什么手续? 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程序。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签收、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 拆除违法建筑的程序也是比较复杂的,违章建筑强拆需要经过立案、调查、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四个环节,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后才能进行拆除,同时在拆除之前还要仔细认定该处建筑是否属于违法修建的,避免出现拆错房屋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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