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同居时怎样分割财产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般来说,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十条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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