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益岗位的条件是招聘人员主要为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失地农牧民,长期失业人员以及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以失业下岗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为主。 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4、夫妻双失业(下岗)人员; 5、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烈属、退伍军人; 6、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7、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市政府根据就业工作需要确定的人员。 法律依据: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二零一七〕一百六十四号)》 第八条 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 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 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 长不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