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
释义 | 法律分析:1、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被行政机关或者法院决定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违反了我国的刑法的法律规定被进行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 2、羁押的期限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期限是20天。看守所羁押的最长期限是37天。具体期限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定。 3、权利不同: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和与家人来往信件,有会见权和通信权。看守所被羁押的人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不可以会见家人。 4、不得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不得羁押有传染疾病、精神疾病的病情严重的人。看守所不得羁押传染疾病和精神疾病的人、病情严重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在脯乳期的妇女。 法律依据:一、《拘留所条例》第二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 (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 二、《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三、《拘留所条例》第二十五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权利,被拘留人与他人的来往信件不受检查和扣押。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管理规定。 四、《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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