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还贷款项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购房首付款以个人财产支付并银行贷款,离婚时双方协议处理房产,否则由法院判决。离婚时还需考虑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分析 婚后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并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则婚后应使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贷。如果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的名下,则在离婚时,双方应协商处理该不动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所有。未还清的贷款属于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根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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