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提交符合加急办理材料,如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对方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电报;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留学、开学时间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以及准备好办理护照的常规材料前往出入境大厅办理。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凭我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往来港澳通行证,从指定的口岸通行;返回内地也可以从其他对外开放的口岸通行。指定的口岸:往香港是深圳,往澳门是拱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