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提交符合加急办理材料,如出国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对方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电报;出国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以及准备好办理护照的常规材料前往出入境大厅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加急办理普通护照,并提交相应材料: (一)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的; (二)出国留学的开学日期临近的; (三)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 (四)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